为进一步依法加强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工作,国家认监委于2010年11月下发了《关于建立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动态上报制度的通知》(国认法[2010]60号),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运行“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实施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动态上报制度。
截至2011年1月31日,该系统运行良好,在国家认监委批准的113家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中,绝大多数认证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动态上报制度,达到了规范和促进机构自身管理的目的。但仍有3家认证机构未按通知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相关业务数据。国家认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各认证机构执行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动态上报制度的监督,并对各认证机构上报的认证活动信息与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查询系统进行比对。对于认证机构瞒报、漏报、迟报数据或者上传虚假数据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由地方质检部门对其加大监督频次和监督力度。
未按要求执行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动态上报制度的认证机构分别为:北京东方凯姆质量认证中心、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信诚认证(北京)中心。(国家认监委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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